醉酒驾驶还袭警 成都大邑一男子获刑10个月
封面新闻记者于婷
近日,成都大邑县法院办理了一起袭警、危险驾驶案,为广大驾驶员敲响了警钟。
据了解,王某醉酒后驾驶轿车发生交通事故,致其驾驶车辆及道路护栏受损,随后现场目击市民报警。接警后,大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,处置过程中王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,并言语辱骂恐吓民、辅警,后挥拳殴打民警,造成其眼部受伤。经鉴定,该民警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
大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,王某饮酒后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31.3mg/100ml,已达醉酒标准,该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;在被处置过程中拒不配合执法并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,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。鉴于王某具有坦白、认罪认罚并取得受害民警谅解等从轻情节,最终数罪并罚,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。
法官提示
侥幸从不是护身符,暴力必被严惩。每位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都应该遵守法律底线,自觉约束自身行为,遇到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积极配合,切勿因一时冲动做出违法举动。
